胴体销售后返回的叉挡及运输上述副产品的车辆,应进行清洗消毒。 胴体加工间应设有输送胴体至鲜销发货间的轨道,还应设置输送胴体至快速冷却间或冷却间的轨道。鲜销发货间胴体悬挂的间距每米不宜超过3头,轨道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
同步检验输送线的长度应与取内脏、旋毛虫检验、胴体初验等有关工序所需长度相对应。如劈半工序在胴体初验前进行,则同步检验输送线长度应计入胴体劈半工序所占长度。
胴体加工与兽医检验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头部与体表检验后的猪屠体→雕圈→猪屠体挑胸、剖腹→割生殖器、摘膀胱等→取肠胃→旋毛虫检验采样→取心肝肺→冲洗→胴体初验→合格胴体去头、尾→劈半→去肾、板油、蹄→修整→胴体复验→过磅计量→二段冷却→成品鲜销、分割或入冷却间。 可疑病胴体转入叉道或送入疑病胴体间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