胴体分段应符合以下规定: 悬挂胴体采用立式分段方法时,应设置转挂输送设备,应设置立式分段锯。 悬挂胴体采用卧式分段方法时,应设置胴体接收台,还应设置卧式分段锯。 一级、二级应布置三段编号及可追溯的操作位置。
原料预冷间(或冷却间)内应安装悬挂胴体的轨道,每米轨道上应悬挂3~4头胴体,其轨道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轨道间距宜取0.8m。
分割肉原料和产品的输送不得使用滑槽。 包装间内应根据产品需要设置各类输送机、包装机、包装工作台及捆扎机具等设施,以及设置不同的计量装置及暂时存放包装材料的台、架等。捆扎机具应设在远离产品包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