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副产品加工间的工艺布置应做到脏净分开,产品流向一致、互不交叉。 副产品加工台四周应有高于台面的折边,台面应有坡度,并坡向排水孔。
Ⅰ、Ⅱ级屠宰车间的肠胃加工间应采用接收工作台和带式输送机等加工设备,胃容物应采用气力输送装置。Ⅲ、Ⅳ级屠宰车间的肠胃加工间内可只设置各类工作台、池进行肠胃加工。
带毛的头、蹄、尾加工间应设浸烫池、脱毛机、副产品清洗机及刮毛台、清洗池等设备。 加工后的副产品如进行冷却,应将副产品摆放在盘内送入冷却间。鲜销发货间内应设有存放副产品的台、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