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定义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
和常压锅炉不同,蒸汽锅炉出厂时必须带有锅炉手续,锅炉手续包括锅炉本体图、安装图、仪表阀门图、管道图及检验合格证等。
蒸汽锅炉指的是生产蒸汽的锅炉设备,蒸汽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出厂、安装都必须接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监查,用户需要取得锅炉使用证才能运行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