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市政总承包资质和其中2项市政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市政总承包。
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市政总承包资质和其中2项市政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市政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