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径不小于25mm 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在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建筑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震支撑。
重要电力设施可按设防烈度提高1 度进行抗震设计,但为8 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8 度、9 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