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的产品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占原材料30%以上的产品所得,可在5年内免征所得税,等一系列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市计划经济wei员会会同环境保护bu门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目录》范围(含市计划经济wei员会批准的目录外的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并能独立计算盈亏的;(二)综合利用项目盈利的;(三)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次性奖励可给予减免奖金税照顾。
1.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工业废渣、废水、废气,增加社会财富,提高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fa》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排放和利用工业废渣、废水、废气(以下简称工业三废)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经济wei员会(或计划wei员会,下同)是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的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综合平衡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