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加油站建设审批手续:一、凭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加油站名称预先登记手续;二、向市公an消防机构申报加油站消防立项审核,由市公an消防机构出具《消防立项审核意见书》;三、填写《建设加油站申请表》,连同《消防立项审核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合同一并报市经贸部门初审,市经贸部门核对申报材料原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经贸委审批;四、凭省经贸委同意其建设的批复文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开工建设;五、加油站竣工后,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报市经贸部门,市经贸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
办理上述证照所需要材料以及费用各地可能有差异,以当地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建一座撬装式加油站是属于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建设项目。
1)汽油设备是指为机动车加注汽油而设置的汽油罐(含其通气管)、汽油加油机等固定设备,为确保加油安全,其加油装置应采用双层钢制油罐。2)双层钢制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当该防爆装置采用阻隔防爆装置时,其选用和安装应当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阻隔防爆撬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 3002—2005)的有关规定。3)双层钢制油罐应采用检测仪器或其他设施对内罐与外罐之间的空间进行渗漏检测,并应确保油罐内外壁任何部位出现渗漏时均能被发现。4)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油罐,应设置防晒罩棚或采取其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