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在致昏后应提升到放血轨道上悬挂放血或采用放血输送机或放血架进行平躺放血。从致昏到宰杀放血的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第5.2.1条的规定。
2 悬挂输送机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5m。3 从宰杀放血处到猪屠体浸烫(或剥皮)处,应保证放血时间不少于5min。
采用悬挂输送机时,放血槽长度应按猪屠体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min计算。Ⅰ、Ⅱ级屠宰车间猪屠体进入浸烫池(或预剥皮工序)前应设有猪屠体洗刷装置;Ⅲ级屠宰车间宜设有猪屠体洗刷装置;Ⅳ级屠宰车间可设猪屠体水喷淋清洗装置。洗刷用水的水温冬季不宜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