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企业不应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在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重大变更的情形下,如果污染治理措施发生的变化导致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企业则需要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