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签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由本人填写并签名),大一寸近照三张,本人名片二张。 3、户口不在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省的申请人,须在提供能证明已在以上四省住满半年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要注意的是,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等须由签约权公司直接或委托中介公司,代为收取并开具签约权公司的收据。劳务人员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票据,并妥善保存好,作为以后索要费用的依据。
2、日本邀请公司之会社登记簿滕本原件(须盖有日本法务局登记官红色印章)一份。如日方邀请公司为上市公司,则可以用日本zui新的《四季报》中介绍该公司的一页复印件代替会社登记滕本。 3、所有日方提供的材料从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