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评价所使用原已批准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其批准证明文件在2015年8月9日前尚在有效期的,可以用于一致性评价的审评受理。在审评期间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经审评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的,可以通过一致性审评。
在审评审批综合改革的呼声中,关联审评真的要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负责人日前透露,将对包材、辅料注册管理进行调整,计划2015年不再单独对包材和辅料进行注册审批,而是在药品制剂申报的同时进行关联审评。
而高风险药用辅料(一般包括动物源或人源的药用辅料;用于***、眼用制剂、吸入制剂等的药用辅料),公告提出对其登记资料要求,可根据辅料在特定制剂中的应用以及相应的技术要求,按需提供,或在审评过程中根据特定制剂及辅料在制剂中的应用情况根据需要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