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 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稳妥的位置,所有控制把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器控制的器械,必须将电源总开关关掉。2. 对在轨道上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定住。3.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对其进行检查、维护。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的异常情况5. 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主吊牌加锁。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