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已有批准证明文件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也应按照146号公告及药包材、药用辅料登记资料要求在药审中心网站登记。
在化妆品中有使用历史且具有化妆品国际或行业标准的辅料,用于外用制剂(眼用制剂、粘膜给药制剂和直接接触伤口的制剂除外)时。
药用辅料在药审中心共有1209条记录,其中已激1活并批准完成与上市制剂联合审评审批的只有15条,占比仅为1.2%,数量和占比量都远远落后于***。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暂时还没有失效的药用辅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