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专利申报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发出专利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专利申报申请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报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