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识牌公路标识的设置原则: 1.公路交通标识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2.公路交通标识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交通标识牌公路交通标识:是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传递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设施。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守。公路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种类和设置地点均按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执行。所有的交通标志应做到位置适当、准确、完整、醒目和美观。
交通标识牌公路标识设置的有关规定:柱式标志内缘距路面不得小于25厘米,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0~250厘米。限速悬臂式标志的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级公路净高为5米,三、四级公路净高为4.5米。标柱内缘距路面不得小于25厘米。门式标志的设置规定与悬臂式标志相同。附着式标志的设置规定与柱式标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