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提示:有的司机到了规定公里数,也舍不得让自己的爱车报废。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车辆报废既维护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也是出于对车主自身安全的考虑。所有的驾驶员都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期报废车辆。
7、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4年。 8、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适当延缓报废。
11、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5年。 12、三轮汽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