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新《办法》中指出,经过回收再利用的零部件,在符合***、能够继续使用的前提下,都能够进行出售,但是应当标明“报废汽车回收用件”。同时,每一件被拆解的零部件,都需要将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上报至报废汽车回收信息系统,以便将来监控每一个零部件的流向以及溯源。
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5年 4、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5年。
报废车报废流程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1.机动车所有人持***明、***书、机动车***、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