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注册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涉及到注册公司章程修正案(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须有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