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10年 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不超过10年
在此次报废汽车回收新规中,重要的一点无疑是“五大件回收制造利用”。此举提高了报废汽车的价值,提高了车主的报废补贴,但是也不由得让不少人有所担心:回收后的零部件重新利用流入市场后,如何保证质量上的问题?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