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工作签证向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就业许可,获准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外国人工作签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核准手续。由该部门负责签发许可证书。
外国人工作签证入境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与用人单位一起,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劳动合同、护照,到发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