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食堂厨房设备工程时不得位于易受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厕所等污染源2.5米,不受灰尘和各种弥漫性污染的影响。
政府食堂厨房设备工程时应设有粗加工间,设有动物性食物、植物性食物、水产品清洗池,并设有铸造标志(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
政府食堂厨房设备工程时的门窗应与外界直接相连。外界要自动关闭;门应由易于清洁且不吸水的固体材料制成;排水沟出口应由固体材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