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猪}待宰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宰前检验的待宰间的容量宜按1.0~1.5倍班宰量计算(每班按7h屠宰量计)。每头猪占地面积(不包括待宰间内赶猪道)宜按0.6~0.8㎡计算。待宰间内赶猪道宽不应小于1.5m。
{香猪}待宰冲淋间至少设有两个隔间,每个隔间都与赶猪道相连,其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香猪}铁路卸猪站台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站台面应高轨道面1.1m。活猪由水路运来时,应设相应卸猪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