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申请日起,外观设计***为15年;实用新型***为10年;发明***为20年。
韩国***申请流程中有「开始OA」与「结束OA」,但一个申请案可能包含着数个刚开始OA。当收到刚开始OA时,若申请人做了资料补正后,审查***可以以之前找的原有技术(先前技术)驳回则会发出结束OA;若审查***需以新的原有技术才能将此案驳回的话,则此一过程仍称之为刚开始OA。结束OA的目的是缩短审查处理时间。
1、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制(授权后公开); 2、优先权制度: 1). 他国头一个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6 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 3 个月内补呈日本***。 3 、申请所需时间: 12–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