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许可证是一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该标志的产品也意味着不能上市销售。
特殊食品在消费者心理也是“特殊“的存在,其担负了消费者所寄予的“期望,所以在产品选择上往往存在盲目性。食品包装许可证的本质虽然是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但也有助于引导消费者认知的提高,从顶层理清特殊食品的定位。
随着我国市场的逐渐规范,自2002年7月开始,原国家质检总局首先在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这五类产品正式实施“QS“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包装许可证随后产品的覆盖范围逐渐增加。2005年9月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决定2006年底前启动28大类525种食品中剩余的155种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一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该标志的产品也意味着不能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