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2:怎样选择“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或“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设备选型,应综合工程实际需求和建设运维成本,参考如下: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是以气压水罐为部件,工作压力较低,通常不会超过0.5MPa,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通过顶压储气系统增压,压力适应范围广,工作压力可达1MPa以上,顶压储气系统需配置高压储气瓶组,相对成本较高,需定期检验,运维成本也相对较高。福建泉州君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设计出图、消防施工、消防评估、消防改造、建筑二装消防改造、消防设备安装、消防供水、消防系统维保、防火门窗订做、消防器材、各种消防水电维护保养、二手消防器材的回收租赁、更换等。更多服务请致电联系我们,欢迎您的来访。
依上可知,《自喷规》10.3.3要求的气压供水设备,对应现在GB27898的固定消防给水设备,依规范条文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气压供水设备,除满足压力要求外,尚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要求,依GB27898可知,适应本要求的固定消防给水设备,主要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或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依前述可知,消防稳压给水设备不能满足灭火设备的初期用水量要求,且控制及结构原理有别,不适用于《自喷规》10.3.3的气压供水设备。选型原则:1、可选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或消防气体顶压给水,具体依供水压力等实际需求确定。2、有效水容积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利处4只喷头在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要求,并不宜小于3m³。3、设备均具备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检验依据为GB27898.1-2011和GB27898.4-2011,通过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尚应提供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疑难四:怎样选择“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或“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疑难五:消防稳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罐容量较大时,可否作为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使用?《自喷规》10.3.3: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消水规》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疑问1:本规定的气压供水设备,是否和《消水规》的稳压泵(消防稳压给水设备)一致?有何特殊要求?回答:本规定始于《自喷规》2001版:“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应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给10min初期用水量”,现行《喷规》改为“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不利处4只喷头在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依此可知,气压供水设备是沿用了2001版老规范名称。2001年代,固定消防给水设备执行1992版GA30,统称消防气压给水设施,现GA30已被GB27898替代,统称为固定消防给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