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来华短期访问、交流、考察的外籍人员,可凭《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在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含)的 F 字签证。无《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发放资质的单位可咨询本单位外事管理部门、外侨办等。
外国人拿着就业许可原件和邀请函原件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大陆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工作签证。因护照丢失、损坏而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换领新护照、证件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需提供公r安机关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 3. 聘用意向书 4. 外国人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5. 近期健康证明复印件 6. 填写外国人申请表 ( 在申办单位处盖章 ) 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