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肉羊}厂址选择应减少厂区产生气味污染的区域对居住区、学校和医院的影响。待宰间和屠宰车间的非清洁区与居住区、学校和医院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准《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 1 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 18078. 1 的规定。 厂址应远离城市水源地和城市给水、取水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允许排人的终受纳水体。
{肉牛肉羊}接收栏面积宜为健康活畜 待宰栏面积的 1 / 10 , 其附近应设检疫人员通道与检疫间、司磅间和疑病畜隔离间。地磅四周应有围栏,磅坑内应有排水设施。健康活畜和疑病畜必须分开。
{肉牛肉羊}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区不得设置污水排放明沟。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公路卸畜回车场附近应有洗车台。洗车台应设有冲洗消毒及排污设施,回车场和洗车台均应采用混凝土地面,洗车台下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千 2. 5%。 垃圾、畜粪和废弃物的暂存场所应设置在生产区的非清洁区内,其地面与围墙应便于清洗、消毒。还应配备废弃物运送车辆的清洗消毒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