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猪} 隔离间宜靠近卸猪站台,并应设在待宰间内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隔离间的面积应按当地猪源的具体情况设置,Ⅰ、Ⅱ级屠宰车间可按班宰量的0.5%~1%的头数计算,每头疑病猪占地1.5㎡;Ⅲ、Ⅳ级屠宰车间隔离间的面积不应少于3㎡。
{香猪}公路卸猪站台应高出路面0.9~1.0m(小型拖拉机卸猪应另设站台),且宜设在运猪车前进方向的左侧,其地面应采用混凝土铺设,并应设罩棚。赶猪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0%。站台前应设回车场,其附近应有洗车台。洗车台应设有冲洗消毒及集污设施。
{香猪}待宰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宰前检验的待宰间的容量宜按1.0~1.5倍班宰量计算(每班按7h屠宰量计)。每头猪占地面积(不包括待宰间内赶猪道)宜按0.6~0.8㎡计算。待宰间内赶猪道宽不应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