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许可证摆放强调正本食品生产者需在生产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以往并无“正本”要求。(第31条)
QS是生产许可(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食品添加剂许可证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自2004年1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许可证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