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并在本机关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以及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数据库。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一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该标志的产品也意味着不能上市销售。
QS是生产许可(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