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ABS安全帽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并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 2 、提供的防护用品需要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购买、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质量低劣的产品,确保防护用品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其特有的效能。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系好ABS安全帽以防发生坠落。2、从事电工作业(或手持电动工具)穿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以防发生触电。3、在车间或工地按要求穿工作服,穿着整洁,系好前襟,系袖口等,造成机械缠绕。4、长发盘入工作帽中,以免造成长发被机械卷入。5、正确戴手套,以免造成手的伤害、刺破等伤害。
(1)帽箍直根据适用范围进行调节。(2)帽箍的前额区域应有吸汗性或增加吸汗带,其宽度大于或等于帽箍的宽度。(3)系带应采用软质纺织物,宽度不小于10mm的带或直径不小于5mm的绳。(4)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材料,接触人体部分的材料不得引起对皮肤的过敏刺激反应伤害。(5)ABS安全帽附件不得破坏安全帽正常佩戴时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