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法定凭证,具有不可转让性。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企业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产品范围和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并对产品安全负责。如果需要改变生产条件或者扩大生产范围,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总之,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被转让或借用。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地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