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