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接、管、转太原灵活就业人员档案,为存档人员保留原身份、连续计算工龄、按有关政策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认证身份、办理出国政审、申报技术职称,按规定出具有关证明,接管转组织关系,申报有关奖惩事宜,补充档案材料,等等。
太原灵活就业人员档案要委托在县级以上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的转递,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本人自带。
如果太原灵活就业人员档案遗失或材料不齐,会给个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现在人才流动较为频繁,特别是到无人事档案管理职能的单位工作,应及时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