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猪}待宰冲淋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待宰冲淋间的建筑面积应与屠宰量相适应。Ⅰ、Ⅱ级屠宰车间可按0.5~1h屠宰量计,Ⅲ、Ⅳ级屠宰车间按1h屠宰量计。
{肥猪}待宰间朝向应使夏季通风良好,冬季日照充足,且应设有防雨的屋面。四周围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m。寒冷地区应有防寒设施。 待宰间应采用混凝土地面。
{肥猪}宰前建筑设施包括卸猪站台、赶猪道、验收间(包括司磅间)、待宰间(包括待宰冲淋间)、隔离间、兽医工作室与药品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