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聚甲醛属于危险品中的第三类腐蚀性物品,具有毒性**^[1]^。多聚甲醛长期接触可能会对皮肤和眼睛以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而且还会损伤神经系统、系统等,如果数量过多还可能引起急性甚至的风险^[2][4]^。所以一般不建议随便使用或存放该物质;若必须储存需做好防护措施并存放在通风良好且远离明火的地方^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