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识牌公路标识的设置原则:公路交通标识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
交通标识牌各种标识设置的位置:旅游区标志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路口附近,或在大型服务区内通往各旅游景点的路口。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周边或前方适当位置。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
交通标识牌公路标识设置的有关规定:柱式标志内缘距路面不得小于25厘米,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0~250厘米。限速悬臂式标志的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级公路净高为5米,三、四级公路净高为4.5米。标柱内缘距路面不得小于25厘米。门式标志的设置规定与悬臂式标志相同。附着式标志的设置规定与柱式标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