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燃烧机排放标准依地域、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以广东省为例,自2025年1月1日起,现有燃气锅炉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 - 2019)表3规定限值,即颗粒物≤10mg/m3、≤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新建燃气锅炉自通告施行之日起执行该标准。其他地区也有类似规定,如安徽部分环评参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不高于50mg/m3。在实际应用中,企业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标准具有优先执行性,若未明确,则依燃烧后加热气体与被加热物质接触情况,确定执行锅炉、行业或大气综合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