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鉴定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鉴定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鉴定时主要审查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具有保存价值。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如已过保管期限且无参考意义的材料,要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前需编制销毁清册,详细记录拟销毁档案的名称、数量、编号等信息,经审批后,可采用粉碎、焚烧等方式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专人监督,确保档案被完全销毁,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留存备查,以保证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