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楼体广告字到期后拆除或更新的审批流程主要依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到期处理原则
1. 拆除情形:若广告字到期后不再续期,需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恢复建筑原貌。
2. 更新续期: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前申请更新或续期审批,且内容、设计需符合规范。
二、审批流程
1. 前期准备
- 材料清单:提交原审批文件(到期证明)、广告设置位置权属证明(如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新设计方案(含效果图、结构图)、安全检测报告(由资质机构出具)。
- 设计规范:需符合《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不得遮挡消防通道或影响建筑安全。
2. 提交申请
- 受理部门:向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局提交申请(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 分类处理:拆除仅需备案;更新或续期需重新审批,流程与申请一致。
3. 部门审核
- 联合审查:部门会同规划、住建等部门进行技术审查(约10-15个工作日),重点核查安全、市容影响。
- 现场勘查:对广告位结构、周边环境进行实地核查。
4. 批复与施工
- 通过后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有效期一般1-3年。
- 施工需由单位操作,拆除时需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影响公共区域。
三、注意事项
1. 时间节点:建议到期前3个月提交申请,逾期未处理可能面临每日500-2000元罚款。
2. 费用成本:审批不收费,但需支付结构检测费(约2000-5000元)及施工成本。
3. 违规风险:未审批擅自更新或逾期不拆,将被责令整改并纳入信用记录。
四、简化情形
若仅更换广告画面内容(不改变尺寸及结构),可简化流程,向部门备案即可。
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辖区部门细化要求,确保合规完成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