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三种。保存的档案,是对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长期保存的档案,是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长期一般为十六年至五十年;短期保存的档案,是短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短期为十五年以下。此外,部分档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期限基础上调整开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