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溴乙烯(C₂H₃Br)作为易燃、有毒且具致癌性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其废弃处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广东省环保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排放限值要求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溴乙烯浓度限值≤4.0mg/m³;
-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NMHC)≤80mg/m³(参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2.处理技术规范
-预处理: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系统,避免无组织逸散;
-核心工艺:优先应用催化燃烧(RCO)或活性炭吸附-脱附技术,确保溴乙烯分解效率≥95%;
-尾气处理:配置碱性喷淋塔中和溴化氢副产物,排放pH值控制在6-9。
3.危废管理
-吸附后的废活性炭等残余物,归类为HW49类危险废物(编号900-041-49),须交由具备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全程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追踪。
4.监测与合规
-安装在线VOCs监测系统,实时传输数据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定期开展厂区环境空气及周边敏感点溴乙烯专项检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
5.应急措施
-制定泄漏应急预案,配备防爆型气体报警器(报警阈值≤10%LEL)及应急吸附物资,确保30分钟内响应处置。
企业责任:言仑生物需定期更新处理设施,留存运行台账,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现溴乙烯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