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区PE管施工及使用注意事项
一、材料与存储
1. 选择符合GB/T 13663标准的PE管材,市政工程建议使用PE100级原料管材,耐压等级需匹配设计压力要求。
2. 管材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紫外线防护期不超过12个月),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防止变形。
二、施工规范
1. 焊接作业要求:
- 热熔焊接温度控制在200-235℃(210±10℃佳)
- 对接焊需保持压力0.15MPa,冷却时间≥管径×1min/cm
- 电熔焊接须使用原厂配套管件,禁止雨天露天操作
2. 沟槽施工:
- 管底铺设10cm砂垫层,回填采用中粗砂分层夯实
- 穿越道路时埋深≥1.2米,设置金属示踪带
- 与金属管道间距保持30cm以上,接触处做绝缘处理
三、环境适应
1. 温差补偿:
- 每100米设置伸缩节,北京年温差补偿量按ΔL=0.15LΔT计算
- 冬季施工(<5℃)应延长冷却时间30%
2. 特殊处理:
- 地下水丰富区域需做防浮处理
- 过路套管两端做柔性封堵
- 管顶50cm内禁止机械夯实
四、验收与维护
1. 试压标准:
- 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稳压1小时
- 气密试验压力1.15倍,持压24小时(压降≤1%)
2. 运维要求:
- 定期检查管体沉降情况(每年2次)
- 第三方交叉施工需人工探明管线走向
- 发现划伤及时采用电熔鞍型修补
特别提示:北京地区施工需遵守《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管理办法》,办理管线会签手续,施工时间应符合市政管理要求(22:00-6:00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新建项目应同步录入北京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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