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以B2B网上交易平台盈利的公司,并首创了中国的B2B商业模式,为中国的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推进立下不可磨灭的汗马功劳。
阿里巴巴的成功,同时使阿里巴巴B2B商业赢利模式,成了业界专家和更多后来者研究和模仿的对象。
但我认为B2B应用服务根本没必要扯上“诚信”这面上千年来社会就提倡树立的大旗大做文章,因为这面旗子任何人和公司拿来披在身上是不会有人反对的,当然更不可在企业的商业行为中把“诚信”包装成商品,大肆挂牌论斤讲两销售。
另外,B2B更没必要大张旗鼓鼓吹什么一定要解决资金流和物流等等概念才是健全的B2B之说。我认为至少在10年内,中国的B2B环境主要还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信息流这个问题就足够了。
首先,目前更多的B2B平台厂商一方面主张“诚信”在B2B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把“诚信”包装成商品,大肆挂牌论斤讲两销售已大为不妥。B2B已不能因为戴了顶互联网的帽子,就一定要否定在中国已经服务了上百年的银行的能量和作用,现在又有哪家银行不能提供网上支付等服务了呢?
正因为是B2B电子商务,因此才更要强调中国的B2B十年内解决的重点是信息流问题。
我们就来看国内电子商务的B2B和C2C两大应用服务的实际情况对比分析:
B2B商业模式参与的双方都是企业,特点是定单数量大,平均在5万元左右,需要商业洽谈,按照固定合同条款和商业规则进行交易。国内更多的B2B交易都是在网上发生信息交换,网下完成的交易。
B2C商业模式是顾客直接与商家接触,特点是定单数量小,平均不到100元左右,主要是按价目表或者固定价格,购买者属于冲动购买或者偶尔购买。更多的交易逐渐直接在网上就完成,因此商家的信用认证就相对比较受关注。
因此,B2B应致力于用网络来为无数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往来的平台,填平信息的鸿沟,使得制造商和贸易商在网上交流信息的主要作用。因此在10年内,中国的B2B厂商还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信息流这个问题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