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由一个有关Google与微软的替代性调查引出了一篇随笔,大意是讲的网络对于软件产业的影响。我的看法是,Google能不能取代微软不重要,网络对软件产业的商业模式带来的颠覆性的变革,这才重要。
直白的说,就是软件不再按许可证卖、不再按套卖,而是按使用量收费、按使用组件收费。基本上,是一种电力式+手机音乐式的商业模式,这就是网络带给软件产业的明天。
举例来说,微软的Office家族共有11位成员之多,然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经常会使用的,不过是其中的4、5个,并且这4、5个的使用频率也各不相同。现在的商业模式下,我们只能为整个Office买单,否则就无法(合法地)使用它们,而且不论我是高频率用户还是低频率用户,需要支付的成本是一样的。这样的商业模式必然会压缩用户的支付欲望,缩小潜在需求规模,一些有需求又不愿或无力负担的用户必然会转向地下市场。
如果按照使用量来对组件计费,可以肯定,Office软件的用户规模和总营业额会比现在翻出数番。网络对于音乐产业的改造已经证明了这个过程,软件也不例外。
这样的商业模式,实质就是软件的网络化、服务化。它不但可以限度地通过用户细分来近乎完全地挖掘潜在需求,而且可以显著降低用户的运维成本,实现供应商与用户的双赢。
软件的网络化、服务化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诸如技术的实现与管理的计量,诸如用户的观念培育与安全保障,诸如服务器的能力与网络的带宽。但这些都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产业链条基于利益和增长的动因将会携手克服它们。
实际上,软件服务化的理念已经提出了一些时日了,最早在2000年前后的ASP浪潮中就已显出端倪。中国电信“商务领航”策略的实施,也是站到了IT架构与应用服务化的制高点。不经意间的潮起潮落,先后褪去的是硬件、软件俩大系统的眩目光环,留下的,是服务在ICT体系中由后端向中心舞台驰去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