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工伤鉴定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况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1、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2、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3、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4、当事人就伤害待遇向人民院提起,人民院判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5、已经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已执行伤害待遇,或由劳动仲裁调解,双方就伤害待遇达成协议且已执行的;
工伤鉴定一般做几次才算结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哪里做伤残鉴定(一)首先,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被法认可。(二)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院阶段可由人民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工伤鉴定电话的安徽天正于2024/7/9 7:44: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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