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入股有两种情形:
1,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商标权的使用权及部分处置权一并交给了被投资企业。这时,只有与被投资企业协商一致情况下,商标权人才能够处置自己的商标。如转让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等等。1、商标使用权“转让”在法律界定上存在问题按照我国《公司1法》等民商法的法学理论,财产权的转让不仅可以指所有权的转让,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能的单独转让。这时,被投资企业应当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的、独占或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切实维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
商标入承担风险不同
1,以商标权出资时,商标权注册人需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被投资企业,那么如果合作失败,注册人很可能无法取回该枚商标的商标权。
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然拥有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时间一到,注册人仍能重获使用权,在这种情形之下,商标权注册人承担的风险。会小的多,而相应的,被许投资企业承担了大部分风险。
商标入股需要关注哪方面:(1)应明确技术出资的标的。技术方可以用权、商标权、非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出资标的。(2)约定技术价值变动后的利益调整。商标入股应注意:公司有无不法经营或者有无应付的行政处罚;公司有无正在被强制执行或者正在诉告的案件等等重要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有一个存在,入股将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可能得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注册人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是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因此需要把协议向商标局备案。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两者出资转让的权利内容不同。以商标所有权出资,转让的是商标权,是由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被投资企业,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权。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商标入股价格的安徽中企航于2024/6/21 9:15:4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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