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评估关注评估对象是否符合相关出质条件,专利的应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潜在或现实的应用能力。专利质押评估方法——市场法:市场法也叫市场比较法,其有参考对象和价值锚定,其通过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专利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由正规技术查新机构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查新报告。
专利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专利技术,还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专利质押评估中的成本法,一般会导致知识产权的价值被严重低估,往往会严重脱离知识产权的本质,无法体现无形资产的内在核心,有点往有形资产的评估方式上靠拢。这个方法,也不是国际和国内的评估主流方式。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权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1、专利名称;2、专利类别;3、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4、专利号;5、专利权申请日;6、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
专利质押评估方法——成本法:该方法主要是通过估测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然后估测由于技术更新因素导致的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因素,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评估价值的方法。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1.专利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及其变更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是否涉及法律诉告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2.专利权的许可使用情况;3.专利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如果是共有专利,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是否取得其他专利共有人同意该项专利质押的相关声明或证明必要时应该要求提供相应的公证资料。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安徽中企航于2024/7/10 10:27: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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