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
商标权出质人和债权人在订立书面合同20日内向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登记机关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会发给《商标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登记。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该撤销商标权质押登记: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发现有不予登记原因的;商标权质押合同无效的。
商标质押办理条件1、配合与银行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担承公司的审查、评估、担承等各项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这些非银行机构的出现,有助于帮助银行降低贷1款风险,所以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2、对办理贷1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费用有所准备,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关费用;3、不要急于到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做质押登记,要等贷1款审批下来、签定合同之后才能去做商标转让质押登记。4、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商标评估的方法
附属权利:该商标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是否已作质押。艺术价值:商标设计的艺术价值。使用情况:商标核定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发展趋势如何。另一方面避免了商标撤三的风险,也侧面突出了质押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而带来的较大商标价值。商标价值评估方法:1、现行市价法: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评估商标的价值的方法。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商标质押评估机构的安徽中企航于2024/7/4 8:09: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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